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根据国务院对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 “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7号)工作部署,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农业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并印发《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改革方案》(以下简称“金融改革方案”)。
黑龙江省位于东北边陲,全省地势平坦,耕地相对集中连片,80%的耕地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适合大面积机械化生产经营,是全国粮食生产第一大省,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两大平原”是全国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通过在“两大平原”实施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对探索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金融改革创新能够起到重要的示范作用。
《金融改革方案》出台过程中,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深入黑龙江省农村基层深入调研,充分研究,制定了构建金融惠农政策体系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鼓励金融创新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方面、强化农村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等十一个方面的金融改革任务。
“两大平原”的金融改革不仅对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是一个难得机遇,也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 “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方面,对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货币和资本市场功能,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对落实好差异化货币信贷政策和监管措施,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发展普惠金融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