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0日,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周小川同志主持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究部署人民银行系统贯彻落实措施。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华庆同志介绍了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出台和贯彻落实情况。人民银行党委成员出席会议。
人民银行党委成员一致认为,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划出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人民银行党委强调,人民银行系统要认真组织学习,把握精神实质,坚决贯彻执行。总行党委班子成员要作表率,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得罪人,不当“老好人”,抓住一件事就要一追到底。要敢于斗争,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认真学习贯彻这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党校教育课程、党员学习规划中,集中一段时间加强学习教育。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熟练掌握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系统进一步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各级纪检部门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修订后的两部党内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人民银行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履行好央行职责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人民银行)